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同
借贷转让方(甲方):
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贷接收方(乙方):
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借贷债权进行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贷债权转让事项
1.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借贷债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债权金额为(具体金额),具体资金来源为借款日期为(具体日期)、借款人为(具体姓名)所借款项。
2.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转让的借贷债权,并承担相应的债务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以(具体金额)的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借贷债权,并将款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保证
1.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借贷债权系其合法持有,不存在任何第三人权利或争议。
2. 乙方保证其支付的转让价款来源合法,无违法所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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