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性合同,其内容通常涵盖以下核心要素及相关扩展知识点:

1. 合同主体
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包括自然人(号、住址)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担保人、连带债务人等第三方主体。
2. 主债权种类与金额
- 货币债权:明确本金数额、币种(如、美元)。
- 非货币债权:如实物交付、劳务提供等,需约定标的物的规格、数量或服务标准。
- 可量化性:债权需具备可计算性,例如借款合同中的本金加利息。
3. 履行期限与方式
- 债务履行时间(如分期还款计划、一次性到期日)。
- 履行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交付、抵销等),可能涉及账户信息或交割地点。
4. 利息与费用
- 约定利率(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参照LPR等基准),需符合司法保护上限(现行规定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 附加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需明确计算标准。
5. 担保条款
- 可内嵌保证、抵押、质押等从属性担保条款,或援引独立的担保合同。
- 需说明担保范围(本金、利息、罚息等)及实现担保权的条件。
6. 违约责任
- 逾期责任: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比例。
- 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权、加速到期条款(如宣布全部债务提前到期)。
7. 争议解决机制
- 管辖法院(地域、级别)或仲裁机构的选择。
- 涉外合同可能约定适用法律(如中国法或UNIDROIT原则)。
8. 其他特殊条款
- 连带责任:多个债务人时的责任承担方式。
- 债权转让限制:是否禁止债权人转让债权。
- 不可抗力:免责情形及后续处理。
扩展知识:
主债权合同与从合同(如抵押合同)的关系遵循“从随主”原则,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一般无效,但担保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388条)。
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需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对免责条款需作显著提示。
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依据《电子签名法》,需满足数据电文“可追溯、防篡改”要求。
实践中,主债权合同需结合交易类型细化条款,例如:
金融借款:需明确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规定。
民间借贷:避免“砍头息”,实际交付凭证至关重要。
应收账款融资:需对应基础交易的真实性。
法院审查时重点关注合同成立要件、意思表示真实性及条款公平性,例如显失公平的违约金可能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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