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之所以被认定为一般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 合同诈骗的本质属性。合同诈骗属于欺骗行为,其本质是以虚假的信息或承诺诱导他人订立合同,从而获取非法利益。这一本质属性与一般诈骗的本质相同,都是利用欺骗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合同诈骗属于一种诈骗犯罪。
2. 合同诈骗的行为特点。合同诈骗通常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被害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这一行为过程与一般诈骗的过程高度相似,都包括欺骗、诱导和获取非法利益的环节。因此,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合同诈骗与一般诈骗大致相同。
3. 合同诈骗与财产犯罪的关系。合同诈骗虽然发生在合同领域,但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他人的财物,与财产犯罪存在密切联系。合同诈骗通常会造成被害人财产的实际损失,因此应该认定为财产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4. 合同诈骗的法律规制。我国《刑法》对一般诈骗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了合同诈骗的相关犯罪构成。目前我国法律对合同诈骗的认定和处罚,都是依据一般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立法者已经将合同诈骗行为纳入到一般诈骗罪的调整范围之内。
5. 司法实践的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长期将合同诈骗认定为一般诈骗罪进行处理。这一做法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司法惯例,体现了司法界对合同诈骗性质的共识。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之所以被认定为一般诈骗,主要是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和行为特征,均属于财产犯罪的范畴,且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都将其纳入一般诈骗罪的调整范围。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逻辑,也有利于规范合同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合同诈骗与一般诈骗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比如,合同诈骗通常涉及合同关系,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诈骗则不涉及合同。此外,合同诈骗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也可能更为复杂和隐蔽。因此,在认定合同诈骗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界定合同诈骗的法律性质,提高司法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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