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债权合同是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需严谨规范。以下是合同核心条款及扩展要点:
一、合同主体信息
1. 债权人(抵押权人):需列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
2. 债务人(抵押人):同样需完整信息,若抵押人与债务人非同一人,须额外注明。
3. 担保人(如有):明确担保方式(一般或连带责任)及担保范围。
二、抵押物详细信息
车辆信息: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登记证号、购车发票、已行驶里程等。
权属证明:需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并确认无其他抵押权。
价值评估:可约定由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作为债权实现的参考依据。
三、债权条款
1. 借款金额与用途:明确本金数额、币种及资金用途(如“仅限生产经营”),避免被认定为非法借贷。
2. 利率与费用:
- 年利率不得超过LPR四倍(司法保护上限),明确计息方式(如等额本息、按月付息)。
- 附加费用(手续费、评估费、GPS安装费等)需分项列明,避免“砍头息”嫌疑。
3. 还款计划:详细约定每期还款日、金额、方式(银行转账需指定账户),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
四、抵押登记与保险
登记义务:债务人须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未登记则抵押权不成立。
保险要求:通常要求投保车损险、盗抢险,并指定债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单原件由债权人保管。
五、违约责任
1. 逾期处理:超期未还款的日违约金比例(建议不超0.1%)、催收费用承担。
2. 加速到期条款:出现逾期、车辆损坏、抵押人涉诉等情形时,债权人可要求立即偿还全部本息。
3. 抵押物处置:
- 协议折价、拍卖/变卖车辆的程序,不足清偿部分债务人继续担责。
- 明确处置前需书面通知,并给予合理期限(如15日)补救。
六、其他必备条款
管辖法院:约定诉讼管辖地(通常为债权人所在地)。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抵押登记完成。
争议解决:可约定仲裁或诉讼,仲裁条款需明确机构名称(如北京仲裁委员会)。
扩展知识
1. 流押禁止:不可直接约定“到期不还款车辆归债权人所有”,违反《民法典》401条。
2. 多押风险:若同一车辆存在多个抵押权,清偿顺序以登记先后为准。
3. 税务问题:车辆过户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契税)需明确承担方。
示例条款(节选)
>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拆卸车辆或再次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撰写时建议参考《民法典》《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地方性法规,必要时由律师审核。合同签署后需留存双方、车辆证件复印件及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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