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的司法实务中,运输合同纠纷案由的确定需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0〕346号)。书写范本时应准确对应四级案由,重点体现运输方式、合同类型及争议性质。以下是专业范本及配套说明:

| 案由层级 | 案由名称 | 法律依据 |
|---|---|---|
| 第一级案由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第467-771条 |
| 第二级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民法典》第809-824条 |
| 第三、四级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道路运输条例》第17-27条 |
|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 | 《铁路法》第11-32条 | |
| 航空运输合同纠纷 | 《民用航空法》第106-143条 | |
| 水路运输合同纠纷 | 《海商法》第41-106条 | |
| 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 《民法典》第837-840条 |
民事起诉状(节选)
案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四级案由)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5月10日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HT20230510),约定由被告承运价值¥200,000的精密仪器自上海至成都。被告未依约提供防震加固装置,导致运输途中货物严重损毁。经第三方鉴定机构(沪鉴字〔2023〕第118号)认定,货物全损系运输防护措施缺失所致...
1. 运输方式锁定
• 陆运需区分公路/铁路
• 水运应注明海运/内河运输
2. 合同性质界定
• 单式/多式联运
• 是否含保险代理条款
3. 争议焦点识别
• 货损赔偿(适用《民法典》第832条)
• 运单效力(适用《民法典》第811条)
• 运费争议(适用《民法典》第813条)
• 国际运输应注明准据法选择条款(如CISG公约适用)
• 多式联运须载明关键运输区段(《海商法》第105条)
• 诉讼请求应与责任限额匹配(航空运输适用《蒙特利尔公约》第22条)
实务中常见错误案由适用:
× "运输纠纷"(未区分合同/侵权)
× "物流合同纠纷"(非法定案由)
√ 正确应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或"多式联运合同纠纷"等法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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