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指的是以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同意签订虚假合同或者以虚假的合同为基础进行诈骗的行为。对于合同诈骗中所涉及到的货款,是否属于赃款,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对于欺诈得来的货款,如果诈骗行为被发现并立案后,货款归被害人所有,不属于诈骗犯罪所得。这一点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归还被害人的财物或者给予相当补偿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如果诈骗犯成功获取货款并转移,转移后的货款就属于赃款。赃款是犯罪所得的一部分,指的是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如:盗窃、诈骗、抢劫等)获得的财物。赃款应当依法追缴,不归犯罪分子所有。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刑法规定的犯罪分子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追缴的财物归国家所有,予以公开、拍卖或者以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合同诈骗中的货款,如果欺诈行为被发现并立案,货款归被害人所有,不属于赃款;如果诈骗成功并成功转移货款,转移后的货款就属于赃款,需要依法追缴。因此,合同诈骗中的货款是否属于赃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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