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新合同解除旧合同"条款时,需注意以下法律要点和实务操作规范:
一、核心条款结构
1. 解除声明条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于[旧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XXX合同》(合同编号:XXX)立即终止,原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即告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效力衔接条款
"新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冲突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原合同中未与本协议冲突且仍具履行必要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继续有效。"
二、专业注意事项
1. 解除前提条件
应明确新合同生效与旧合同解除的依存关系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取得书面同意(如担保合同)
政府备案合同需同步办理注销手续
2. 遗留事项处理
"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
(1)原合同项下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效力不受影响;
(2)已发生但未结算的款项应在30日内完成对账;
(3)质量保证期等后合同义务继续有效。"
三、实务风险防控
1. 证据保留要求
需在条款中约定旧合同文本的归档保管责任
重大合同中建议附旧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 特殊行业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需配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规定
3. 涉外合同要点
涉及CISG公约适用的需明确法律选择条款
外汇管制类合同需向外汇管理局报备变更
四、示范条款拓展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互不追究原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经司法机关认定的恶意违约行为;
(2)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争议事项;
(3)原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五、专业人士建议
1. 需特别注意《民法典》第562条与第567条关于合同解除效力的规定,明确"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与"已履行的结算清理"两个法律效果。
2. 涉及连续履行的长期合同(如特许经营协议),建议增加过渡期条款,约定不少于60日的业务交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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