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甲方(女方):(姓名)、(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男方):(姓名)、(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婚前资产、财产分割和可能发生的打胎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前资产
1. 甲方确认自己现有的所有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乙方无权要求共同所有或分享财产。
2. 乙方确认自己现有的所有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甲方无权要求共同所有或分享财产。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若双方因故分手或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均同意按照各自名下的财产来分割,不得要求对方分享或共同所有。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不得要求对方独自承担。
第三条 打胎问题
1. 若因双方共同原因导致怀孕并需要进行人工流产的情况发生,乙方不得干涉或阻止甲方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2. 甲方保证在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以上为本次婚前协议书内容,兹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如有争议,应依法解决。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