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起诉离婚的主要程序如下:
1. 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是夫妻双方共同居所地、一方常住户所地或婚姻关系存续地法院。如果双方居住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在任意一方常住户所地的法院起诉。
2. 准备起诉材料
要准备、结婚证等证件,并填写离婚诉状。诉状应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婚姻历史、离婚原因、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诉求。
3. 提交起诉
将诉状和相关证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一方在另一省份,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为提交。法院会在受理后与另一方进行联系,确认是否同意离婚。
4. 缴纳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根据案件财产价值而定,一般为起诉金额的3.5%。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5. 出庭参加诉讼
双方需亲自或委托律师出庭参加庭审,法官会调查核实双方主张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法院会组织进一步调解或进行实地勘查。
6. 等待判决
法院审理后会作出离婚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在判决送达后15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后,法院会组织二审听证并作出终审判决。
7. 执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将涉及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强制执行到位。
总之,跨省起诉离婚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准备相关材料、参加诉讼、等待判决并执行判决等步骤。整个过程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可以咨询律师。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细节也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具体要求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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