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送达被告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直接送达。起诉人或其委托的他人可以直接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
2. 邮寄送达。起诉人可以将起诉书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给被告。邮寄送达需要保留送达回执。
3. 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法院会在指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经过法定的时间后视为送达生效。
4. 委托他人送达。起诉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送达。如果委托的单位或个人能够出具送达证明,也可以作为有效的送达方式。
除了上述方式,还可以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等电子渠道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最终目的都是确保被告能够及时收到起诉书,并有足够的时间提出答辩。
对于如何撰写离婚起诉书的具体内容,篇幅应该控制在800字以内,可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
2. 婚姻基本情况。婚姻时间、登记时间、是否有子女等。
3. 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列举导致双方关系恶化、难以维系的具体事实和原因。
4. 要求的离婚判决。包括是否要求判决离婚,以及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诉求。
5.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列举支持离婚诉求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条款。
6. 结语和请求。明确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总之,离婚起诉书的撰写应该注重事实真实、理由充分、表述简明,尽量做到言简意赅,为法院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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