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如果原告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进入二次开庭程序。下面是申请二次开庭程序的步骤:
1. 提出上诉请求:原告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并提交书面上诉状。
2. 缴纳上诉费用:提出上诉请求时,原告需要缴纳上诉费用。
3. 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对原审判决的异议和改变请求等内容,并附有原告的个人有效明材料。
4. 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受理上诉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被告进行答辩。
5. 开庭审理:经过法院审查后,会安排二次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出庭参加。
6. 作出裁决:法院在二次开庭审理后,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判决是否支持原告的上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程序不一定会改变原审判决结果,如果原告对一审判决有异议,需要充分准备好相关证据和理由,以提高二次开庭程序的成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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