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份关于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的范文,字数约为850字: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 2015年1月1日登记结婚,组建了一个家庭。
2. 为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财产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
(2)生产经营的收益、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所得;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受赠人为一方的除外;
(4)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1.2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权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第二条 个人财产
2.1 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
(1)一方所有的房地产、股票、基金等财产;
(2)一方受赠或者遗赠的财产;
(3)一方因侵权行为获得的损害赔偿;
(4)婚前已有的财产及其孳息。
2.2 个人财产的权属归属以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据为准。双方对个人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的,由持有权属证明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条 夫妻共同债务
3.1 夫妻共同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形成的债务,以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债务,均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2 一方责任或行为导致的债务,若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一方明知另一方无力清偿仍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第四条 财产处分
4.1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于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要求返还。
4.2 个人财产的处分由权属一方自主决定。但处分可能影响家庭生活的,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4.3 夫妻一方利用共同财产为个人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必要成本之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条 离婚后财产分割
5.1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割。原则上应当按照等额分割,但可根据照顾子女、扶养老人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倾斜。
5.2 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付出的劳动或经营管理等作出贡献的,根据其贡献大小适当分割。
5.3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公平合理地由双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张三 乙方(签字):李四
签订日期: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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