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了明星的离婚和财务问题,需要谨慎地对待。根据公开报道,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谢霆锋与张柏芝于2011年宣布离婚,此后两人就离婚赡养费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据报道,离婚时张柏芝提出的赡养费要求为每月100万港币,并要求分得两人共同财产的一半。但谢霆锋则认为,双方可以平均分配财产,但不需要支付如此高昂的赡养费。最终,他们经过漫长的法律纠纷,达成了一项调解协议。
根据这项协议,谢霆锋需要每月向张柏芝支付30万港币的赡养费,持续至张柏芝再次婚嫁或身故为止。这相当于每年支付360万港币的赡养费。据悉,这一数额是双方通过艰难的谈判达成的,也是当时香港明星离婚案中赡养费最高的一宗。
除了每月赡养费,谢霆锋还将共同财产中价值约1.5亿港币的资产划分给张柏芝。这包括房产、投资基金等。虽然最终的金额远低于张柏芝最初的要求,但仍让人瞠目结舌。
业内人士分析,这样高昂的赡养费和财产分割,可能反映了张柏芝在婚姻中的地位不低,双方也曾有过长期的感情积累。同时也凸显了明星离婚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往往会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总的来说,谢霆锋与张柏芝的离婚纠纷耗时多年,最终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双方在经济实力和谈判能力方面的差异。这对于其他明星离婚案例,乃至普通民众的离婚来说,都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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