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根据上海市法律规定进行离婚程序的一种方式。下面,就上海协议离婚具体办理流程作详细介绍。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时,能够达成相关约定,包括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
3.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流程
1.协商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夫妻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协议书应由双方签字,且必须符合上海市有关规定。
2.协商离婚登记:协商离婚协议书起草完成后,夫妻双方应一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供有效明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程序填写和提交相关离婚登记表格。
3.离婚登记审查:婚姻登记部门收到夫妻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会进行审查。如发现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会予以驳回。
4.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依照离婚登记程序,签署书,并将各自一份交给夫妻双方。夫妻双方书签署完成后,离婚登记就正式完成了。
三、注意事项
1.在协商离婚协议中,一定要认真考虑到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情况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协商过程中应以妥善解决涉及子女利益和财产划分问题为前提。
2.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双方应尽量全面、详细的描述双方的约定,及时涉及离婚协议中的问题,并明确约定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防止未来出现争议。
3.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每人提供1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如果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则需另提供迁移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售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4.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携带本人有效件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和两个证人的有效件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要求自行约定房屋、地产等大额财产的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在办理登记前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信息是否存在瑕疵及合法性,确保双方的权益。
综上,上海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灵活的离婚方式,但是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均需认真考虑各类情况,并严格遵守离婚的法律流程,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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