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XXX,号码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家庭住址为XXXXXXXXX,特委托我律师代为答辩,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离婚请求
原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因主要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但作为被告我坚决反对离婚。婚姻是家庭的基石,我坚信只要双方能够沟通理解,解决问题,互相包容,就能够修复感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因此,我请求法院予以酌情考虑,不予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我和原告有一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我们都非常爱护孩子,希望能够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我提出以下合理的建议:
1. 周末探视:由于我工作较为繁忙,平日无法全程照顾孩子,故提议每周末让孩子归我抚养,加强父子/父女之间的关系。
2. 寒暑假分割:每年寒暑假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轮流由双方照顾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双方的爱护和关怀。
3. 共同监护权: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和原告都应该共同行使监护权,一起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共同做出有益于孩子发展的决定。
4. 经济支持:我愿意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并与原告商议制定详细的财务支持协议,确保孩子得到全面的照顾和保障。
综上所述,我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十分重视,愿意与原告共同商讨制定出最适合孩子成长和发展的方案。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处理此案,并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辩。
被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