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同住人结婚条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双方必须是上海市户籍居民
根据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上海市户籍居民。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持有上海市颁发的居民。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外地户籍,则需要在上海市取得永久居住证后,才能申请结婚登记。
2. 双方必须年满 22 周岁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登记时,男方必须年满 22 周岁,女方必须年满 20 周岁。对于未满这一年龄要求的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受理。
3. 双方必须身体健康
申请结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具由上海市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此证明需要证明双方身体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危害双方或子女健康的疾病。
4. 双方必须无近亲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直线亲属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双方存在此类关系,将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5. 双方必须无现存配偶
申请结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具无现存配偶的证明文件。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现存配偶,将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6. 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登记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不得有任何强迫或欺骗的情况发生。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此进行严格审查。
7.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交明、健康证明、无现存配偶证明等材料。材料需齐全,方能受理申请。
总的来说,上海市同住人结婚登记的主要条件包括:双方均为上海户籍、达到法定年龄、身体健康、无近亲关系和现存配偶、自愿结婚以及提交完整材料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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