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活着遗嘱是指在立遗嘱人死后才能生效的遗嘱。活着遗嘱的效力与经公证的遗嘱相同,可以继承财产并对财产进行处置。活着遗嘱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较常见,比如长期卧床、患有严重疾病或老年人在晚年时。下面是活着遗嘱的书写要点:
1. 遗嘱书写的基本要求: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或由他人代书,同时经过两位以上的证人签名或盖章。在书写过程中,遗嘱人应当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模棱两可的措辞,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2. 遗嘱的内容:活着遗嘱可以对财产进行具体的继承和处置安排,包括继承人的确定、财产划分和再分配、遗嘱执行人的指定等。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安排财产的继承和处置方式,但是不得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
3. 遗嘱的时间:活着遗嘱必须在遗嘱人健康的时候书写完成,并且在有理智的状态下进行。如果遗嘱人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障碍,在签署遗嘱之前应该先经过医生的诊断和鉴定,确保其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4. 遗嘱的见证和保管:活着遗嘱必须经过两位以上证人的签名或盖章见证。证人应当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并且不得是与遗嘱人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遗嘱人应该将遗嘱妥善保管,并告知亲人或授权人其存在和位置。
5. 遗嘱的修订和废止:活着遗嘱可以在遗嘱人健康的时候进行修订或废止。一旦遗嘱人去世,就无法对遗嘱进行修改或废弃。因此,在制定活着遗嘱时,遗嘱人应该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避免遗嘱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遗嘱人的意愿。
6. 遗嘱的执行: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的内容。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并且具备处理财产事务的能力。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遗嘱执行人的具体身份和职责。
在完成活着遗嘱的书写之后,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可以增加遗嘱的证据力和执行的便利性,并且避免争议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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