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开始付赡养费。一般情况下,子女达到18岁或者已经成年后,就可以考虑开始支付赡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子女已经成年后,应当照顾和赡养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的父母。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子女赡养费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开始支付赡养费:
1. 子女已成年;
2. 具有劳动能力;
3. 子女赡养费的支付不会超出其合理生活费用;
4. 父母确有生活困难。
在实际操作中,子女付赡养费的具体金额视父母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子女赡养费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支付的赡养费应根据父母的生活需要和子女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应合理、公正、公平并符合经济条件。
此外,在具体付赡养费时,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如果父母生活条件突然变差或者发生意外情况,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支付金额。而如果父母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子女也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停止支付赡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对于赡养费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在具体问题上还是征询专业人士或者当地相关部门的意见。
综上所述,子女达到18岁或者已经成年后,根据父母的生活情况和自身经济能力,可以考虑开始支付赡养费。支付的具体金额应合理、公正、公平,并符合经济条件。同时,在具体操作中也应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