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婚姻登记办理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 登记机关
河北省内婚姻登记需前往男女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石家庄、唐山、保定等市辖区通常在区民政局办理,县级市及县则在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如正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 具体地点示例
- 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5号)
- 保定市:莲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莲池区裕华东路120号)
- 邯郸市: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邯山区陵园路58号)
- 县级地区:如迁安市、昌黎县等,需到当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办理。
3. 所需材料
- 双方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临时也可)。
- 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
-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多数登记处提供有偿拍照服务)。
- 离婚再婚者需提供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丧偶再婚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4. 注意事项
- 预约要求:部分城市(如石家庄、邯郸)推行预约制,可通过“冀时办”APP或河北省民政厅官网提前预约。
- 办理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可能调整),部分地区周六开放半天便民服务。
- 涉外婚姻: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的登记需到河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办理。
5. 特殊服务
部分登记处提供咨询(如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中心与登记处相邻),免费项目包括传染病筛查、遗传病咨询等。
河北省内婚姻登记已实现“省内通办”试点,非户籍地常住人口凭居住证可在试点城市(如雄安新区)办理登记,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前建议电话确认材料细节及办公时间,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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