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婚姻登记所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以下几种:
1. :结婚登记时,双方必须携带有效的件,包括居民、临时或者军官证等。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基本证明文件,必须进行核对确认。
2. 户口簿:结婚登记时,携带户口簿是必须的。户口簿是结婚登记主体的户籍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双方的户籍情况、家庭成员等信息。
3. 明:如一方或双方曾有婚史,并已离婚,需携带明。明是证明双方婚姻状况的重要文件,结婚登记时需要进行查验确认。
4.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如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所列的证件和材料是横州市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携带的,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确保在前往婚姻登记所之前,提前准备好以上所需证件和材料,以免影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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