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轻度工伤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及时就医并保存材料
受伤后需立即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告知医院属于工伤。保存门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发票原件等材料。若需转诊,须由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2. 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劳动合同、 witness证言、首诊记录等证据。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认定通过后,社保局发放《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报销的前提。
3. 医疗费用申报
凭认定书、医疗票据、费用明细等,通过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部分省市可直接在医院记账结算,无需垫付。注意:自费药品、非工伤关联治疗费用不报销。
4. 停工留薪期待遇
治疗期间,单位需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期限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建议为准。轻度工伤通常不超过12个月。
5. 劳动能力鉴定(可选)
若存在功能障碍(如轻微骨折愈合后影响活动),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扩展知识:
报销范围:涵盖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如护具)、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按日均标准)。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单位责任:未参保单位需全额承担费用,还可能面临滞纳金或罚款。
争议处理:对认定结果不服,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注意各地细则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或单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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