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外,履行劳动争议仲裁职能的非政府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 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外对民间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事实情况、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等综合考虑,作出具有强制力的仲裁裁决。对于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
2. 协助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协助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及法律规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方面,劳动仲裁委员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3.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委员会通常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开办讲座、写文章、发放宣传资料等,以提高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4. 促进制度完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促进劳动争议及法律制度完善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委员会通常会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评估和反馈,以反映实际情况、完善制度规范。
5. 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管理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委员会会定期开展对仲裁裁决的、研究和反馈工作,以保障仲裁工作公正、权威、有效地开展。另外,委员会还会收集比较社会各方面的数据、信息等,对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科学评估,以保障工作质量。
总之,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协助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制度完善和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管理和监督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社会公众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渠道和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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