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证据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职工提供的证据
职工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包括签订时间、内容、期限、工资等条款。
2.工资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文件,证明工资的发放情况。
3.双方之间的书面往来文件,例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辞职信等。
4.有关出勤、请假等情况的证明文件,如考勤记录、请明、、调休单等。
5.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如处罚决定书、违纪通报、调查报告等。
6.现场勘查和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
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包括签订时间、内容、期限、工资等条款。
2.工资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文件,证明工资的发放情况。
3.考勤记录、请明等有关出勤、请假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如处罚决定书、违纪通报、调查报告等。
5.现场勘查和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
三、第三方提供的证据
第三方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有关劳动争议的律师函、仲裁申请书、起诉状、答辩状等。
2.有关劳动争议的裁决书、判决书等司法文件。
3.工会提供的证据,例如工会合同、会议纪要、工会报告等。
4.社保、税务等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是劳动仲裁开庭证据的主要内容,但具体情况因每个案件而异。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尽可能搜集、保存好有力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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