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具有法律效应。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身体、智力、心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否合格及适用于何种岗位。因此,如果某个劳动者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已经下降,他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下面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1.劳动者自身的要求,即劳动者自认为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劳动能力,希望重新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或社会团体的要求,即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社会组织认为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希望其进行重新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流程:
1.劳动者应当向原来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劳动能力鉴定资格的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至半年向鉴定机构预约时间。
2.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3.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具有劳动能力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安排一次具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或者劳动能力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以方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其身体、心理、智力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
2.如果申请被拒绝,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3.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或劳动能力证书出具,一般有效期为两年,届满之前,劳动者可以再次申请重新劳动能力鉴定。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劳动者有权利申请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在重新获得劳动能力后重新参与社会劳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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