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域管辖:即劳动争议应当由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应当由与纠纷有关的雇主所在地、劳动者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管辖。
2. 事实管辖:即劳动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纠纷事实是否属于该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所管辖的范围内。一般来说,劳动争议应当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才能够属于劳动争议管辖范围。
3. 职权管辖:即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是否有权限审理和解决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职权范围,如果某个案件超出了其职权范围,可能会导致管辖问题。
4. 专业性管辖:即是否需要特定领域的法官或者仲裁员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劳动争议可能涉及专业领域知识,需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来审理。
总的来说,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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