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的调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1. 调解时限要求:
劳动争议案件在提交仲裁委员会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应当在15日内作出裁决。
2. 调解次数不限:
虽然法律规定了30日内进行调解的时限要求,但并没有对调解次数作出限制。实践中,多数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多次调解,直到达成和解或者作出裁决。
3. 调解的原则和内容:
劳动争议的调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的内容包括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中的各类争议。
4. 调解的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其他说明:
此外,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还可以根据案情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只要调解过程符合法律要求,调解次数不受限制。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法院在收到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多次调解,直到达成和解或作出裁决。调解次数不受限制,关键在于调解过程要符合法律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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