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工伤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劳动关系判定
返聘人员与原单位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若返聘后签订《劳务协议》,需明确工作内容、报酬等条款,但一般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工伤认定时,需证明伤害与工作存在直接关联。
2. 工作时间与场所
工伤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包括加班及合理前置/延后时间)及工作场所内(含因工外出的合理区域)。例如,返聘人员在单位内跌倒或因公务外出遭遇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3. 工作原因直接导致
伤害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直接引发。如返聘技术人员因操作设备受伤;若因私自脱离岗位或处理私人事务受伤,则不予认定。
4. 突发疾病或48小时抢救无效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返聘人员适用此条款,但需提供医疗记录等证据。
5. 职业病认定
若返聘前患有职业病且返聘期间病情加重,需通过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确认与工作的因果关系。
特殊情况处理
第三人侵权:如上下班途中被他人驾驶车辆撞击,需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
举证责任:单位或本人需提供考勤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可能需通过劳动仲裁确认。
注意事项
返聘人员通常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建议单位购买商业意外险或通过协议约定赔偿责任。部分地区允许超龄劳动者参保(如广东省),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确工伤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对特殊劳动关系作出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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