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完必须鉴定吗?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都属于涉及工伤的医学认定范畴,但是两者有着不同的目的和程序。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进行认定,以确定其是否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程序。在工伤认定中,主要是通过调查取证、审核资料、医学检查等程序来确定事故或疾病的发生和与工作相关的程度,以判定是否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而工伤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医学鉴定的方式来确定工伤的性质、程度和残疾等情况,以为劳动者提供更为科学和准确的医学依据,为劳动者争取应有的权益。工伤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主要是对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进行身体检查、病史分析等程序,以确定其伤情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医学依据。
在工伤认定完毕后,有关部门可能会要求进行工伤鉴定,尤其是对于重大的工伤案例或存在争议性较大的情况,工伤鉴定可以提供更为客观和科学的医学鉴定结果,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更具有说服力的医学证据。因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是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程序,通过两者的结合可以更加全面和准确地判定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并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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