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申诉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申诉类型有所不同:
1. 明
- 申诉人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 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劳动关系证明
-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 无书面合同的,可提供、工服、同事证言等辅助证据。
3. 申诉文书
- 书面申诉书(需明确诉求、事实理由),部分地区要求填写格式化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4. 侵权证据
- 欠薪需提供工资欠条、银行流水;工伤争议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医疗凭证;解雇纠纷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5. 其他材料
- 如涉及职业病,需职业病诊断证明;女性员工孕期辞退争议需提供孕检报告等。
- 证人证言(需附证人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材料需准备一式多份(通常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数量+1份副本)。
注意申诉时效(劳动争议一般需在权益受侵害1年内提出)。
部分地区推行线上申诉,需提前在人社部门官网查询具体流程。
劳动监察投诉与劳动仲裁程序不同,前者针对违法行为,后者解决争议,所需材料可能略有差异。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局或12333热线确认细节,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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