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伤认定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人社局)及其下属的工伤保险科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具体负责。以下是详细办理指南及相关扩展信息:
1. 受理机构
- 市级办理点:保定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1539号,电话:0312-12333)。
- 区县级办理点:各区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窗口(如莲池区、竞秀区、满城区等),具体地址可查询当地政府官网。
2. 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由单位或申请人填写);
-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
- 证人证言及明(如有现场目击者);
- 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申报时需提供)。
3.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报,个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
- 调查核实:人社局受理后,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 结论送达:认定结果书面通知单位及申请人,对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 特殊情况处理
- 职业病认定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机构出具);
- 交通事故工伤需附加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5.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及《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认定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职工存在一般过失仍可认定。
6. 注意事项
- 证据不足时,人社局可要求补充材料或依职权调查;
- 单位未按时申报的,期间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河北省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访问保定市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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