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死刑判决的执行地点、程序及依据如下:

一、执行地点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3条,死刑通常在以下指定场所执行:
1. 法院指定的刑场(如固定执行场所或临时指定区域);
2. 羁押场所(如具备注射执行条件的看守所内)。
2015年后,中国全面推行注射死刑,多数省份已建立专门注射执行室。
二、执行主体及流程
| 阶段 | 责任机构 | 法律依据 |
|---|---|---|
| 死刑核准 | 最高人民法院 | 《刑法》第48条 |
| 执行命令签发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刑诉法》第261条 |
| 具体执行 | 一审中级人民法院 | 《刑诉法》第263条 |
| 现场监督 | 同级人民检察院 |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38条 |
三、特殊执行规定
1. 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7日内完成,须提前通知家属
2. 死缓执行:在监狱内考察2年,期间故意犯罪将转为立即执行
四、国际比较
| 国家/地区 | 执行方式 | 主要执行地 |
|---|---|---|
| 中国大陆 | 注射/决 | 刑场/看守所 |
| 美国 | 注射/电椅等 | 州立监狱 |
| 日本 | 绞刑 | 拘留所刑场 |
五、执行监督机制
- 执行前需验明正身并记录
- 法医现场确认死亡
- 执行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 执行笔录需经审判/检察/执行人员签字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全国已建成32个注射执行专用场所,执行过程严格遵循《死刑执行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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