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刑罚的形式则包括剥夺自由、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公民权利等多种方式。其中剥夺政治权利和剥夺公民权利,是对罪犯个人身体自由以外的关键权利进行剥夺,下面就针对这两种剥夺权利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在犯罪分子服刑期间,限制其参与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情形:
1. 在判处独立刑时,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组织权。
2. 在执行非独立刑时,剥夺参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组织权,以及担任公务员、军官、警察等职务的资格。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在判刑期间内,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刑期的一部分。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从根本上保护国家政治权力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手段,这种剥夺旨在限制罪犯对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影响和危害程度。
二、剥夺公民权利
剥夺公民权利,是指限制犯罪分子的公民身份和相关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禁锢其个人行动自由,并使其彻底失去公民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剥夺公民权利包括以下几种:
1. 剥夺监护权和探视权。这也是剥夺个人自由的一种表现,罪犯将不能掌握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照顾子女等都将受到限制。
2. 剥夺婚姻自由。这种剥夺旨在对社会稳定性产生积极效果,避免罪犯对社会产生影响。
3. 剥夺相关专业资格。如医师、律师、会计,这些被许多人崇拜、尊重且舆论价值极高的职业人员,法律要求其拥有高水平的道德和职业操守。但是,如果这些人触犯了法律,剥夺其资格也正是为了对社会建立公正的价值体系,避免知名人士成为廉价的“流量货”。
剥夺公民权利与剥夺政治权利相比,更为严厉。因为在存续期间内,罪犯将被剥夺一切社会资源和权益,不能享受公民的待遇和权利,也将遭受社会的冷眼和排挤。在剥夺完公民权利后,罪犯将真正体会到自身行为所带来的代价和不幸,这是一种最有效的刑罚手段。
综上所述,剥夺政治权利和剥夺公民权利是我国刑法对罪犯的一种有效刑罚形式。这种刑罚方式虽然严厉,但也有其道理所在,能有效遏制罪犯的犯罪行为,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