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妨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公共利益,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打击受贿现象,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新刑法对受贿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受贿罪做了相应的定罪量刑规定。
根据新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行为,即收受他人财物和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就构成受贿罪。
在定罪量刑方面,新刑法对受贿罪做出了以下规定:
首先,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定为受贿罪。具体来说,受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情节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受贿罪。这表明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依法定罪,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其次,对于受贿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应当处以行政处分。具体来说,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下的,或者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行政处分。这表明对于受贿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将会通过行政处分来进行处理,以达到惩戒和教育的目的。
另外,新刑法还规定,对于集资诈骗、招投标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情形,情节严重的,依法定为受贿罪。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即使不符合受贿罪的一般规定,但因为情节严重,同样应当视为受贿罪。
新刑法对受贿罪的定罪量刑规定更加具体明确,将受贿数额、情节等因素具体列出,有利于依法定罪、定罪准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受贿罪进行分级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采取行政处分措施,有利于实现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更好地打击受贿犯罪行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公共利益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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