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行贿罪量刑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定,具体影响因素包括参与者的地位、行为情节、数额大小及危害后果等。以下从多个维度详细阐述:
1. 与从犯的区分及量刑差异
:对行贿行为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主要实施者,通常按《刑法》第390条从重处罚。例如,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如超500万元)或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如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国家利益等),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从犯:协助行贿或次要参与者,依《刑法》第27条从轻、减轻处罚。若行贿数额较大(20万至200万元),可能判5-10年,而从犯可能降档至5年以下。
2. 行贿数额与情节的量化标准
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数额较大(3万至200万元)或情节较重(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200万至500万元)或情节严重(如向司法人员行贿):处5-10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超500万元)或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
3. 特殊情节的加重处罚
行贿对象为司法工作人员、扶贫救助等特定领域公务人员,或用于违法活动(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量刑从重。
行贿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可能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4. 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刑法》第390条第2款)。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构成立功的,可依法从轻。
5. 单位行贿与共同犯罪的交叉
若行贿由单位决策实施,直接责任人(如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行贿罪判罚(《刑法》第393条),个人罚金刑与自由刑并重;若个人假借单位名义行贿,则按自然人共同犯罪处理。
6. 共同犯罪中的竞合问题
如部分参与者同时涉其他罪名(如串通投标、洗钱),数罪并罚时可能加重刑罚。例如,行贿后利用受贿者职权洗钱,则分别定罪后合并执行。
扩展: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对合性
共同犯罪中行贿者与受贿者虽属对合犯,但双方罪名独立量刑。行贿者量刑通常轻于受贿者(因受贿侵害公务廉洁性更直接),但行贿方若存在胁迫、威胁手段可能加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主观恶性、行为主动性、退赃退赔表现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裁判。共同犯罪的复杂性还体现在证据链的完整性上,若在逃,从犯的供述可能成为关键量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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