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修改需要谨慎考虑各方利益,下面就增加赖账罪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
1. 完善赖账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目前刑法中只有关于拒不还款的规定,很难认定为赖账罪。应该明确规定赖账的具体情形,比如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却仍然借款,恶意规避还款义务等。同时对赖账的主观故意、损害后果等进行规定,为认定赖账罪提供依据。
2. 扩大赖账罪的适用范围。现行法律主要针对自然人的赖账行为,应该将其扩大至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赖账行为。同时考虑将国有企业、国家机关等公共资金的赖账纳入赖账罪的调整范围。
3. 加大赖账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考虑将赖账罪的法定刑上限从3年有期徒刑提高至5年有期徒刑,同时配合加大罚金等附加刑的数额。对于特别严重的赖账行为,还可以增加无期徒刑的选择。
4. 建立赖账人的信用惩戒机制。可以规定对于被判刑的赖账人,在服刑期间以及刑满释放后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从事金融业务、限制其子女就读重点院校等,以增加其赖账成本。
5. 加强对赖账行为的预防。一方面完善民事救济途径,通过银行贷款担保、信用评级等方式防范赖账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发现可能的赖账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6.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赖账问题涉及金融、企业经营、社会信用等多方面,需要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系统等多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期有效的打击赖账机制。
总的来说,增加赖账罪应该从完善定义、扩大适用、加大处罚、建立预防机制等多个角度着手,综合治理赖账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稳定,保护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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