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或其他国有财产据为己有或者转移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权力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因职务关系而掌握或管理公共财物或其他国有财产。
2. 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或其他国有财产。所谓公共财物是指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机关或依法行使公权力的组织管理和使用的财物。所谓其他国有财产,是指除公共财物以外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
3. 主观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其他国有财产,并希望实现这一结果。
4. 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特殊地位和便利条件,如掌握公共财物或国有财产的管理权、保管权等,非法占有这些财物。
(2) 据为己有或者转移。行为人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共财物或其他国有财产据为己有,或者将其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
(3) 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须达到较大数额,即五千元以上。根据司法解释,数额一般是以实际被侵占的财物价值计算。
(4) 情节严重。除了数额较大的情形,职务侵占罪还可以因情节严重而成立,如造成重大损失后果、多次实施侵占行为等。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等方面。其中客观要件涉及利用职务便利、据为己有或转移以及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等几个方面。只有同时具备这些要件,才构成职务侵占罪。
需要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与其他相关罪名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也存在一定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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