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经济犯罪的法条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二十一章的规定。这一章节主要涵盖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多个方面的经济犯罪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法条包括:
1. 贪污贿赂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公物、国家资助的专项资金等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非法经营罪:指未经许可,进行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金融诈骗罪: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还有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等法条,都是经济犯罪领域的重要内容。这些法条的设立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惩治违法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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