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发明的三大刑法包括木桩夹肢刑、砍手指刑法以及残酷的醉骨。其中木桩夹肢刑是对抗男女大义的背叛惩罚手段,涉及人体肌肉神经的挑战折磨。砍手指刑法虽然常见但并不失野蛮,作为行为恶行的痛极肉体的警示手段,严厉的惩治给予了违背规则者的痛与忌惮。醉骨则是在长条形毫无压力的物件盛上烧酒并让犯人抽喝至无法维持后至清醒地狱的煎熬经历痛苦与心灵的觉醒和受戒律及规范的纠正指引的折磨,既给犯者长记忆予以心灵警醒同时为其灵魂寻找正确的皈依路径。这些刑法展现了武则天的铁腕统治和残酷刑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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