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更多人共同策划、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的情况。根据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罪责分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总谋犯与从犯:总谋犯是指发动、策划或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具有的地位和责任。从犯是指在总谋犯的指使下,协助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 共同犯罪集团:指由三个或更多人组成的、以实施共同犯罪为目的的团体。共同犯罪集团中的成员分工明确,各自负责不同的犯罪活动。
3. 从犯的区别:从犯可以根据其行为的特点分为运输、转运、销售、贩卖、非法制造、非法持有等不同的类型。他们在犯罪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
4. 主副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轻罪和重罪,相关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主要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中创立犯罪结果的行为,副犯则是对主要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支持或纵容的行为。
5. 同案共犯与串案共犯:同案共犯指的是多个人之间在同一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故意、意愿和目标;串案共犯指的是多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或对象上犯下的相似或相同的犯罪行为。
6. 政治机关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政治机关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主要是指政治机关内部的官员或党组织成员之间共同策划、共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7. 指使犯与被指使犯:指使犯是指为了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在犯罪前将犯罪行为分派给其他人来实施的人。被指使犯则是被指使者指派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8. 犯罪团体:犯罪团体是指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员组织。犯罪团体的成员在犯罪活动中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总之,共同犯罪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和表现方式。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将不同的共同犯罪形式与罪责进行区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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