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著作权法的主要情形包括以下几类:
1. 未经授权使用作品
这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改编、翻译等利用行为。例如未经许可复制软件、未经许可上传影视作品等。
2. 制作、销售侵权复制品
即制造、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未经许可的作品复制品,如复制CD/DVD光盘、售卖书籍等。
3. 侵犯作品信息管理权
即未经许可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如擅自去除作品版权标识。
4. 违反网络传播权
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作品,如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网站上提供下载或在线观看电影、音乐等内容。
5. 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
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如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网站上提供下载或在线观看电影、音乐等内容。
6. 违反有偿公众传播权
未经许可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如经营网络文学付费阅读平台但未经授权。
7. 侵犯作品的邻接权
未经许可使用录音制品、广播节目、表演等相关权利对象,如未经歌手授权在商业场合播放演唱会录像。
8. 违反使用许可合同
即虽然取得了合法授权,但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如使用期限已到但仍继续使用、未经授权进行二次创作等。
以上是较为常见的几类违反著作权法的情形。其中不同的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需要依据情况认定。总的来说,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利用作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人享有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用户需要谨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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