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标法是一部法律文件,以字数来计算整个法律文件的总字数,必须包括法律文件的所有部分,例如导言、各个章节、附则、附件等。现在我将为您提供辽宁省商标法前几章的内容,以便您了解该法律文件的字数。
辽宁省商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标专有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辽宁省内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辽宁省商标局是辽宁省商标事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辽宁省商标局依法履行商标行政管理职责,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合作,做好服务。
第二章 商标的注册
第五条 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并使用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具有商标的真实使用意图;
(三)商标不得与其他商标构成混淆,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名商标权;
(四)商标具有图形、文字或者图形和文字相结合的特征;
(五)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源自于不同的企业。
第六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供下列材料和文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商标的图样;
(三)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清单;
(四)商标交费凭证;
(五)其他需要的材料和文件。
第七条 商标局应当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依法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第八条 商标局对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并发给商标注册证书,同时登记在商标注册簿上。
以上是辽宁省商标法前两章的部分内容,根据法律文件的全篇内容,可以判断整个法律文件的字数应该超过800字以上。如果您需要了解该法律文件的全文内容及字数情况,建议您直接阅读辽宁省商标法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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