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在专利转让中,发明人的地位和权利发生了重要变化,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利人变为了新的拥有者,而原专利权人则不再享有专利权利。因此,在专利转让后,专利权利人会对该专利享有专属权利,而原发明人将不再享有专利权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专利权转让后,发明人就没有任何权利了。专利权转让后,发明人仍然保有其在发明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方案、方法等。此外,由于发明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对于专利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因此发明人也要求在专利申请中保留其名字,以表明其在该专利的创造中所起到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在专利权转让的协议中,专利权转让双方会对发明人在专利转让后所保留的权益进行详细的规定和划分。例如,专利权转让协议会规定转让人应当在专利权转让后对外公开发明人的名字,保留发明人在专利许可、诉讼等方面的权益,以及将专利成果的经济收益与其中的发明人分享等。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发明人的变更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例如,当专利权再次转让,新的专利权人可能会要求发明人变更其与之前的专利权人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协议内容。另外,发明人也可能在专利权转让过程中主动要求变更,这通常是出于与转让后新的专利权人更好的利益、合作前景等因素的考虑。
总之,在专利权转让后,发明人的权利和地位会得到相应的保留和规定。与新专利权人达成协议,保留发明人在专利中的地位和权益,包括发明人的姓名,保留专利经济利益和其他方面的权益,将对发明人和新专利权人均有所益处。同时,随着专利权的不断变化和转移,发明人的变更也是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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