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起,我国新的著作权法正式生效,该法是我国著作权法的第四次修改,旨在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此篇文章将简要介绍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强调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促进创意创新的关系,内容包括依法合理使用、著作权合法使用等。此外,该法也鼓励新作品创造和发表。
第二部分:著作权对象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扩大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计算机程序、编译器和其他形式的著作等。此外,该法也增加了对海外作品的保护力度。
第三部分: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的修改不仅增加了计算机程序的保护,还对更多的著作内容进行了保护, 授权行为也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权等更多内容。
第四部分:权利范围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范围方面,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扩大了著作权人的权利范围,包括公开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同时,该法也对网络传播权等作出了规定。
第五部分:侵权行为及责任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强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惩罚措施,同时要求加强对网络上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六部分:保护期限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将保护期从著作完成之日起改为著作人死亡后60年。此外,该辑还规定了作品保护期限不得超过100年,但对于个别作品,其保护期延长至150年。
第七部分:版权合同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更加规范了版权合同,并明确了版权合同的效力和转让的条件,从而更好地保障了著作权人的权益。
第八部分:著作权行政管理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加强了行政管理,规定了侵权行为处理,并明确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了监管。
总结起来,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品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做到了更好地平衡了著作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扩大了我国计算机程序及其内容的保护力度,更加完善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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