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主要保护著作权人的以下权利:
1. 保护著作权人的署名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或者在出版、传播时署名。这样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荣誉和权利,以确保他们的作品得到恰当的认可和尊重。
2. 保护著作权人的署名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的署名进行篡改或者删除。这样可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姓名不被滥用,并保护其个人声誉。
3. 保护著作权人的出版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出版。他们有权选择出版商,并可以控制作品的出版时间、方式和范围。
4. 保护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对其作品进行复制、翻译、改编或者摘要等行为。这样可以确保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独占权,从而获得经济利益。
5. 保护著作权人的发行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将其作品以何种形式向公众发行,如印刷出版、网络传播等。他们可以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6. 保护著作权人的展览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将其作品在公共场所展示、表演或者以其他方式展览。这样可以确保著作权人能够控制其作品的使用范围,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7. 保护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著作权人有权对其表演作品进行录音、录像或者广播,并有权控制这些录音、录像或者广播的使用。这样可以确保著作权人享有其表演作品的独占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8. 保护著作权人的改编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改编或者影响其原作品的表达形式。这可以确保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特贡献得到尊重和保护。
著作权法通过保护著作权人的上述权利,旨在鼓励创作者创作更多原创作品,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同时,著作权法也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著作权人的权利,如公共利益、教育目的、新闻报道等情形下合理使用作品。这样可以保护公众利益,促进知识共享和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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