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专利法,专利法合法来源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利申请资格(第9条)
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的完成者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单位或个人受他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委托完成该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
2. 职务发明创造(第6条和第15条)
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出了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在完成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单位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但单位应当给予发明人适当的奖励。
3. 先权利(第22条)
专利法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在收到同样发明创造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利申请的情况下,授予专利权的依据是申请日早的专利申请。
4. 专利权人的权利(第11条)
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权人依法享有排他的专利权,包括实施专利、允许他人实施专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权利。
5. 专利实施的合法性(第11条和第69条)
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专利,否则将构成专利权的侵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 专利实施许可(第42条至第47条)
专利法对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相关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订立、法定许可等。
总的来说,专利法通过规定专利申请资格、职务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实施的合法性等方面,明确了专利的合法来源及其保护措施,为专利制度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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