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是2018年平昌冬奥会吉祥物之一,由中国设计师李琳设计,它是一只拥有蓝色外观和红色帽子的大熊猫,名字取自平昌的“冰墩子”。
在法律上,冰墩墩是由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权是指对原创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版权权利和署名权利等。按照中国的版权法,冰墩墩是一项原创的艺术品,由设计师李琳创作,冰墩墩的造型、色彩、动作等都属于李琳所拥有的著作权。而且,由于冰墩墩作为一种吉祥物,还具有商标权和相关形象的使用权。
在法律上,标志与商标的使用都必须得到商标所有人的授权。因为商标的使用与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未经商标所有人的允许,使用者将会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冰墩墩作为吉祥物,其形象的广泛使用也需要获得授权,否则也可能构成版权侵权。
当然,冰墩墩的著作权保护也不能一概而论。在某些情况下,冰墩墩被认为是属于公共领域的。例如,当冰墩墩的原作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被其他人或媒体使用时,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情况。此外,如果冰墩墩的形象在某些领域中被广泛使用,那么冰墩墩的著作权维护就需要关注相应的使用范围和专业标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冰墩墩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但大众使用和传播冰墩墩的形象是受到欢迎的。适当合法的冰墩墩形象使用可以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因此需要保护冰墩墩形象的品牌价值,同时也需要尊重公共领域的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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