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故事、考古学和历史学的写作作品等。
2. 学术作品:如科学研究报告、学位论文、课程设计、实验数据、教科书、科普读物等。
3. 艺术作品:涵盖绘画、雕塑、摄影、影视作品、音乐、舞蹈、舞台艺术以及工艺品等。
4. 工程作品:包括建筑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
5. 地图、计算机软件和图表作品:作为信息载体的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绘制的地图、图表等。
6. 手稿:作者保存的未发表的著作或作品。
7. 汇编作品:将多种作品集合在一起的著作,如辞书、词典、百科全书、选集等。
8. 表演:演员的表演,如角色的扮演、舞蹈演出、音乐演奏等。
9. 广播和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等。
10. 智力游戏:包括棋类、纸牌类、电子游戏等。
11. 商标、商号和产业设计:包括商标、商号以及产业设计的相关作品。
上述内容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范围,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原创性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不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表达,如商标名称、商品名称、个人姓名、普通商业用语等。同时,著作权法对于一些特殊的作品,如新闻报道、搞笑短片等在著作权保护范围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此外,著作权法还对作品的完整性和署名权进行了保护,未经原作者同意进行的作品改编、复制、发表等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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