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律保护期限根据作品类型、权利主体及权利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自然人作品的保护期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保护。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以最后一位作者死亡时间起算。
2.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的保护期
著作权归属于法人或组织的作品(如职务作品),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若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保护。
3. 特殊类型作品的保护期
视听作品(如电影、电视剧):财产权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若未发表,自创作完成后50年。
摄影作品:保护期与法人作品相同,为首次发表后50年。
匿名或假名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若作者身份在此期间明确,则按自然人规则计算。
4. 邻接权(相关权)的保护期
表演者权:表演者对其表演的财产权保护期为表演发生后50年。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保护期为制品首次出版后50年。
广播组织权:保护期为广播节目首次播放后50年。
扩展说明
保护期起算点均以次年1月1日为基准(如作者2020年1月1日死亡,保护期至2070年12月31日)。
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要求成员国提供最低50年的保护期,部分国家(如欧盟、美国)延长至作者死后70年,但中国未采纳此标准。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可自由使用,但仍需尊重作者人身权。
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三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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