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冒商品确实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 商标专用权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销售此类商品,均构成侵权。假冒商品直接冒用正品商标,侵害了商标权人的专用权。
2. 混淆消费者判断
假冒商品利用正品商标的知名度,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商标权人商誉,还扰乱市场秩序。商标法明文禁止此类“混淆行为”(《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3. 法律责任
侵权者需承担民事赔偿(《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行政处罚(第六十条),甚至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4. 共同侵权与平台责任
若销售者明知或应知商品为假冒(如进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品),仍继续销售,则主观恶意明显。电商平台若未及时下架假冒商品,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
5. 途径
商标权人可采取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民事诉讼(索赔损失)或刑事报案。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商品,也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赔。
6. 延伸问题:如何界定“假冒”?
完全相同商标:直接复制正品商标,侵权认定明确。
近似商标:需结合商标显著性、商品类别等判断是否易导致混淆(参考《商标法》司法解释)。
涉外商标:在中国注册的境外商标同样受保护,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获“跨类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
综上,销冒商品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人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经营者应严格审核货源,避免卷入侵权纠纷;消费者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留存票据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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