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法律文件,用于界定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以下列出权利要求书撰写要点及相关扩展知识:
1. 独立权利要求的构成
每项独立权利要求应包含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 前序部分写明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 特征部分以"其特征是"开头,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例:"一种X装置,包括A、B部件,其特征是:还包括C部件,所述C部件与A采用Y方式连接..."
2.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规则
- 从属权利要求需引用在先权利要求(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装置");
- 可进一步限定附加技术特征或具体实施方案;
-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另一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3. 技术特征的层级化表达
- 优先选择功能性限定(如"用于实现Y功能的模块")与结构性限定结合;
- 避免使用模糊用语("大约""等"),必要时可采用数值范围("30°-45°");
- 化学领域需明确分子式或组分比例范围。
4. 特殊类型权利要求的注意事项
- 方法权利要求:需完整描述工艺步骤及条件参数;
- 用途权利要求:应说明新用途与已知用途的本质区别;
- 计算机程序产品:可采用"存储介质+程序指令"的表达方式。
5. 撰写禁忌
- 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范围;
- 避免使用商品名称或非技术术语;
- 同一权利要求中禁止"或"字并列选择(可使用"选自...组"的表述)。
扩展知识:
中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权利要求总数一般不超过10项(实用新型)或20项(发明);
采用"倒金字塔"结构,将核心创新点写入首项独立权利要求;
对于组合发明,可通过马库什权利要求覆盖多个可变要素;
涉及参数特征时,需在说明书中记载测量方法。
权利要求书的质量直接影响专利的授权前景和保护强度,建议结合具体技术方案采用"上位概括+实施例支撑"的撰写策略,同时注意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关于"清楚、简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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